1、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地址
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大街88號(本部)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大街禮士胡同41號(東城校區)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Beijing College of Finance and Commerce)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校是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是首都文明單位、北京高校平安校園示范校、北京市屬高校數字校園示范校。
學校前身為北京市財政貿易干部學校,1981年,學校改建為北京市財貿管理干部學院;2003年,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截至2023年4月,學校有校本部(城市副中心)、東城、朝陽、涿州四個校區,總占地面積29.7348萬平方米;設有11個二級學院,開設29個高職專業;有全日制在校生5300余人,教職工630余人。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地址(北京財貿職業學院2022招生簡章)【圖】
2、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章程制定原則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教育部、省(自治區、市轄區)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和主管機構
學校全稱: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北京財貿職業學院
主管機構: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學校概況
辦學性質:公立
辦學水平:專科
辦學類型:一般高等職業教育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是北京市公立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國特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國家示范高職院校、北京特色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對按規定完成專業教學計劃的全部課程并通過考試的畢業生,頒發“北京財貿職業學院”一般大專學歷證書。
第四條北京市通州區北關街88號(校本部)
北京市朝陽區水堆子東路15號(朝陽校區)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南街禮士胡同41號(東城校區)
河北省涿州市雙塔區大石橋團結路8號(涿州校區)
第五條招生依據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國家教育政策,堅持公平交易、公平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最佳就業,接受紀律檢查監督部門、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六條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領導小組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教育部、有關省(自治區、市)教育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實施辦法和招生人數,集體決定相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實施機構
學校招生辦負責實施招生領導小組的決議,是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招生和錄取的日常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個人、中介機構或單位參加校外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八條監督機構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委辦公室(監察專員辦公室)的監督。
第三章招生人數
第九條招生人數分配原則和方法
根據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人數,根據學校發展和專業建設規劃,考慮各省(自治區、市轄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各省(自治區、市轄區)招生人數的實施情況,制定各省、各專業招生人數,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報主管機構,經批準后由各省(自治區、市轄區)招生考試主管機構公布。
第四章錄取
第十條招生規則
1.同意各省(自治區、市轄區)教育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加分政策。考生的政策加分計入備案結果,并根據備案結果擇優錄用。
2.檔案調整比例按省(自治區、市轄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執行。
3.平行志愿備案批號按省(自治區、市轄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錄取。未規定的,按照招生人數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不實行平行志愿備案的批號,按照招生人數和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報考的專業不能滿足并服從調整的,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調整。如果學生不服從調整,他們將被退回。
5.第一志愿考生在線人數不足本專業招生人數一半的,根據具體情況保留或取消本專業,本專業志愿考生轉入其他志愿專業。
6.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自治區、市轄區),按照省(自治區、市轄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文件執行。
7.每個專業的錄取沒有性別比例和往屆學生的限制。
8.藝術類院校招生規則:藝術類院校招生按省(自治區、市轄區)藝術類院校聯考(統考)成績和文化課成績計算。綜合成績計算方法按省(自治區、市轄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執行,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約束條件
1.語言要求:各專業不限于考生語言,入學后公共外語課為英語。
2.體檢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以及教育部、衛生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的有關補充規定。
3.其他條件
(1)報考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要求:身心健康,熱愛教育,愿意當老師;女生身高不少于150厘米,男生身高不少于160厘米,姿勢勻稱,動作協調;面部特征正確,無斜視,無色盲,色弱;無紋身,面部和身體暴露部分無血管瘤、白癜風等;聽力正常,耳朵聽力范圍不小于3米;肝功能正常;無傳染病、嗅覺遲緩、口吃、步態異常、駝背等問題。
(2)申請空乘(航空服務與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年齡不超過20歲,即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孩身高:162cm-175cm,男孩身高:173cm-185cm;視力:單眼裸眼或戴眼鏡視力應達到0.5(c字表)或以上(裸眼視力不能達到上述標準可戴矯正鏡體檢),無色弱、夜盲、弱視、視力異常,無影響視覺功能的疾病、手術或創傷后遺癥;面部特征正確,身體對稱,無過度肥胖或營養不足,無明顯“O”型或“X“腿,無明顯內外八字步,無骨關節疾病或畸形;夏季暴露位置無明顯疤痕和色素異常,無疤痕、紋身或難以治愈皮膚病;無結巴、舌短;聽力正常;無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無各種慢性病。
第五章資費標準和資助政策
第十二條資費標準
嚴格遵守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學費和住宿標準。每個專業按學年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具體資費標準為:一般專業6000元/學年,藝術專業8000元/學年。住宿費750-900元/學年。
第十三條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國家助學貸款。學校提供校長獎學金、綜合金融和貿易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和高職新生獎學金。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新生報名和入學資格審查的要求
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區、市轄區)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方式公布,并向考生發出錄取通知書。考生錄取后,按錄取通知書要求報到。逾期兩周未辦理登記手續的,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開學后,將進行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或者有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錄取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退還原單位。
第十五條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bjczy.edu.cn
招生咨詢:010-65225085200452004659595
校本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街88號
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通州區北關街88號北京財貿職業學院學生中心一樓
郵編:101101
第十六條其他需要表示的內容
本章程公布后,部分省(自治區、市轄區)高考招生政策調整的,根據有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另行公布。
第十七條本章程解釋部門
北京財貿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